梅江區(qū)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:
現將我區(qū)交通運輸行業(yè)逾期六個月未年審的車輛予以公示,請于5個工作日內(不含星期六、日)到梅州市行政服務中心1樓(交通窗口)辦理相關手續(xù),根據《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》第五十五條的規(guī)定,逾期未辦理將予以注銷。(具體車輛名單詳見附件)
聯系電話:0753-2380993
特此通知
梅州市梅江區(qū)交通運輸局
2024年11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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