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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我們父親的“金神” 還我們一個公道
致興寧市人民政府、興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、興寧市紀律檢查委員會、興寧市監(jiān)察委員會:
自古以來,中國人都講究死者為大。“入土為安”代表著對逝者的尊敬與哀悼,“清明墳頭一抔土”寄予著后人對先人的思念與緬懷。然而2021年2月2日,家住廣東省興寧市水口鎮(zhèn)下堡楊梅塘前鋒村村民藍煥東、藍燕林,卻遭遇了一場突如其來的噩夢——父親藍水泉的金神(即骨灰甕)被違法推平,逝去父親的墳墓及骨灰甕不見蹤影了!
我們的父親藍水泉自去世后的骨灰甕自2018年3月19日開始寄放在瓦窯排的山坡上。違法施工方為興寧市水務局,該局2020年12月28號工作函提及崩崗治理一期工程,但此工作函并沒有向村民公示以及通報。在沒有查明崩崗老人山地是否有糾紛、墳地的前提下就開始違法施工,在施工中將寄放在老人山的我們父親的墳墓及骨灰甕被摧毀,骨灰甕失蹤。
興寧市水務局施工后的2021年1月16日,我們兄弟到施工現場時,骨灰甕還完整無損。后來在2021年1月29日同村村民告知我們兄弟興寧市水務局開始在土樓背施工,由于接近春節(jié),我們兄弟倆請風水先生看好日子打算于2021年農歷四月遷金神,安放先父的骨灰??墒蔷驮?/span>2021年2月2日,我們兄弟到施工現場時,發(fā)現寄放我父親的墳墓及骨灰甕被摧毀,骨灰甕失蹤,四處找不著。2月3日,我們兄弟要求施工方停止施工。
2021年3月2日,我們到興寧市水務局進行溝通商量解決問題,水務局工作人員表示施工的地方是已被征收了的,并且沒有任何糾紛。當時我們就表示根本不存在征收的事情,寄放我父親的骨灰甕的土地為我家私有土地。
祈求“逝者安息”,是中華民族的優(yōu)良傳統(tǒng)。毀壞墳墓,是極不道德的行為,亡者不得安息、生者難思茶飯;而且,毀墓屬于違法行為。我們投訴請求:請政府依法辦事,希望逝者安息,以下是具體請求。
1、追究施工方損壞墳墓的責任,要求相關責任人向我們兄弟道歉,并書面公開道歉信。
2、要求施工方向我們賠償墳墓損失(包含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)。
敬請各級紀檢委、紀監(jiān)委為我們作主,懲治違法行為,圍繞“依法辦事、讓逝者安息”的原則,落實我們兄弟的2條請求。
此致
敬禮
興寧市水口鎮(zhèn)下堡楊梅塘前鋒村村民
藍煥東、藍燕林
2021年3月14日
附照片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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