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梅州市人民政府網公示了2019年我市擬退出的省定相對貧困村名單,全市332個省定相對貧困村均達到退出標準。
據了解,根據《廣東省相對貧困人口相對貧困村退出機制實施方案》(粵農扶組〔2019〕27號)的工作要求,在相對貧困村和駐村工作隊自主申請、鎮(zhèn)(街道)審核上報、縣(區(qū))級審核組審核并公示的基礎上,市級抽查審定組于11月18日至11月22日分赴8個縣(市、區(qū)),按照每縣(市、區(qū))擬退出村20%以上的比例進行實地抽查。
通過材料審核、現(xiàn)場考察、入戶調查、評審反饋等環(huán)節(jié),市級抽查審定組對各縣(市、區(qū))擬退出相對貧困村的貧困發(fā)生率、農民收入、集體收入、人居環(huán)境、村道建設、飲水安全、水利和電力設施、電視信號和寬帶網絡、公共服務、黨組織建設等10項指標進行抽查審定,全市332個省定相對貧困村均達到退出標準。
2019年梅州市擬退出的省定相對貧困村名單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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